明盛华

联系我们

姓名:明盛华
手机:13771937601
邮箱:
证号:13205200910785845
律所:江苏狮山律师事务所
地址: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龙湖时代100大厦25楼

首页: 律师文集 > 欠债追讨> 正文

欠债追讨

代位追偿重新定损的理赔流程


来源:苏州律师 网址:http://lawbcj.viplaw.cn/ 时间:2021/3/10 14:13:40

一、代位追偿重新定损的理赔流程

1.提交申请材料:事故认定书、全责方相关信息、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、保险单据。

2.定损修车:根据保险公司定损员裁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以上维修点修车。

3.等待对方复议:复议时间为15天,复议期间对方会接到交警的电话通知。

4.获得保险赔偿:车辆维修完成后,先垫付维修费,之后拿到保险公司理赔点进行报销理赔。

5.配合作证:你需要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的情况。

6.结案:从法律途径获得肇事者的赔偿后结案。

二、代位追偿权产生原因

1、侵权行为。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。

2、合同责任。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。

3、不当得利。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。

三、代位追偿权的实现条件

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,按照法律的规定,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:

1.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。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;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,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,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。

2.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,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。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,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,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。

3.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。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,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,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,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,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。

保险的代位追偿权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事故,且该事故的责任不在被保险人,而在第三方的时候才可以生效。一旦使用代为追偿权,保险公司会先进行赔付,而第三方的赔付就与被保险人无关了,所以代位追偿权最终的行使权在保险人的手里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771937601

扫扫有惊喜

微信扫一扫!